記得有人跟我說,他在中學時代跟3個同學一同上教會,這是一家基督新教的小型教會。但多年過後,大家都投身社會工作,他的3個朋友都因各自的原因離開這教會,只剩下他一個人仍活躍於這教會。他問我,為何他們會一一離開教會?
我沒有去過這家教會的聚會和活動,很難得出什麼結論,再者,作為一名天主教教徒,任何言詞和意見都可能變成教派間的爭執。當時,我只能輕輕的說人在不同階段,可能有不同的需要和限制,雖然他們沒再上教會,但可幸的是他們仍視自己為基督徒。
現在,當我再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,我有一個新的答案,我可不是要推翻之前的答案,而是加入更深的解讀和作為基督徒的反省。
我們小時候的人生簡單得很,基本上是由父母來掌舵,沒有什麼負擔,頂多是功課做好了沒有,或是怎樣可以外出玩。教會和信仰很難為這樣的簡單的人生造成挑戰。
然而,隨著我們一天天的長大,我們的人生得由自己來掌舵,並要面對很多生活的問題和人性的需要,這些問題全都異常複雜,我們又不能再依賴父母替我們解決。教會和信仰與我們複雜的人生之間的衝突就一點一滴的累積。
當人生和教會的衝突達致百分百飽和的時候,就成為了我們要放棄自我,抑或放棄宗教的關鍵爆發點。但人往往要離開的只是教會,而不是信仰,因為令人喘不過氣來,甚至窒息的,不是信仰本身,而是那些由人所訂定的教條。
要教會改變教條不是不可能,只是極度困難和需時,並要過五關斬六將,從天主教會當年花了多少時間才接受地球並非宇宙中心就可知道。畢竟,教條這回事是超乎宗教本身,是宗教,文化,歷史和人為因素的合成物,要改又何嘗容易。
那是否當我們到達爆發點的時候,就只能像那3個朋友一樣要離開教會?
不是這樣的!我們必須先明白什麼是我們的信仰核心,在信仰核心周邊的一切規條和我們現實生活和人性需要之間,必須找出一個平衡點。否則,我們只會淪為教條主義的法利塞人。更何況,有誰能夠百分百遵守所有的規條?就算神父和牧師也不可能,但最重要的是我們內心所確信的是什麼?
基督宗教的信仰核心,當然是耶穌基督和衪的愛。
雖然,他們3人沒有再上教會,但他們仍然堅守著基督的愛,不也是主內的兄弟嗎?只是他們選擇用別方式過基督信仰的生活。
想請教一下,若果那些離教會的人信徒在生活中得罪神,犯罪了,但在死前也未有回教會,也未曾進行補贖禮,請問他仍得救嗎?
天主教和新教在這方面的看法很不一樣,天主教認為人要為自己所犯下的罪進行補贖,但新教則沒有。如果以本文的新教例子來說,應該以新教的角度來考慮,所以離開了教會的人仍然得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