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來我都認為職業無分貴賤,即使是最低下的工作也可以赢得讚賞。但得到尊重與否,首先取決於自身對工作的尊重。
有天,餐廳吃午飯時,旁邊有一對相聚的舊同學,男的已經學師修車近三年,快將畢業滿師;女的從事文職工作,滿有轉工大計。當男的說自己快要滿師的時候,女同學當然立即道賀,但男同學卻滿有委屈的說不想滿師。
每天想著跳槽的女同學,當然大感不惑。男同學說,當他學滿師時,要負的責任就會多了,別人對自己的期望也會增加。若那時候工作稍為慢一點,也會招人話柄,但現在學師的身份,做差一點,做慢一點,也有天大的原因--我是學師--這樣說來學師不是更好嗎?
學生的而且確有「做錯」的權利,但同時也有「改正」的責任。學校某程度上是一個社會的縮影,並具有一種現實所欠缺的包容,但不代表學生可以濫用這個包容,因為學校也有「警察」用大小缺點來執法。
不過,說得遠了,因為在我的心中,學師雖有學生的意味,但其實他已經是公司的員工,只是較初級而己,也務必要敬業樂業,否則一樣會遭到解顧。男同學若你保持這種工作心態,以今日的香港,很快就應該會遭到淘汰。
難怪女同學對你提不起什麼興趣,學師也要加油。